一、认定机构
上高县教育体育局,联系电话:0795-2509530。
二、认定对象范围
具备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为上高县范围人员;
2.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上高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3.驻上高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申报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
三、网报时间
第一批次:2025年4月17日8:00--4月30日18:00;
第二批次:2025年6月9日8:00--6月20日18:00。
四、现场确认和体检安排
(一)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第一批次:2025年5月6日--5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第二批次:2025年6月23日--6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现场确认地点:上高县镜山大道11号上高县教体局人事师资股(307室)。
(二)现场确认提交材料要求
1.学历证书、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在教师资格申请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须提供证书原件予以复核。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
2.申请人现场确认时提供户口簿(或本地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予以复核;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
3.与网上申报时相同的近期彩色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用于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背面写清本人姓名、电话号码、申报学段学科和确认序号)。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材料不全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补齐。
(三)体检时间、地点
现场确认通过后领取体检表,体检一般安排在上午9:00前,须保持空腹状态,并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费由体检医院统一收取,逾期未参加体检或未按规定时间来复查视为体检不合格。
体检时间:
2025年5月7日--5月9日(第一批次);
2025年6月24日--6月27日(第二批次)。
体检地点:现场确认时再予以告知。
申报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且确认点选择“上高县教育体育局”人员,按照上述现场确认安排和体检安排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