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做好支持县外安远籍教师回乡任教工作,根据我县师资现状,近期我局将对县外在编在岗高中教师申请调回人员进行摸底统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调回人员必备条件
(一)户籍条件:申请调回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安远县户籍,系外县(市、区)在编在岗教师的;
2、具备安远县户籍的城乡居民及安远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配偶或子女系外县(市、区)在编在岗教师的;安远县户籍的认定办法为参加高考前系安远县户籍或目前已具备安远县户籍。
3、特级教师,任期内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近三学年度曾获评市级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或班主任者,可不受户籍限制。
(二)年龄条件: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终算时间为选调当年6月30日)。特级教师、任期内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等拔尖人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三)学历及教师资格条件: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高中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四)摸底学科: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心理健康、日语等9个学科。报名对象须为以上学科相关专业毕业生。
(五)原则上要求在现编制所在地教育部门服务期满。
(六)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七)任教期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
(1)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二、提交材料时间
2025年01月03日-01月10日
三、提交材料方式
将摸底所需材料电子稿一并打包压缩,文件夹命名为“XXX个人材料”(XXX为申请人姓名)并发送到安远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邮箱(ay3738001@163.com)。
四、所需材料
(1)安远县县外在编在岗高中教师申请调回人员摸底表(电子稿);
(2)身份证照片(电子稿);
(3)毕业证照片(电子稿);
(4)教师资格证照片(电子稿)。
五、咨询电话
安远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797-3729582
安远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