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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面试公告
2019年崇仁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含特岗)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2)
2020-10-09 16:47:36

五、面试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面试程序

1.7:00工作人员凭工作证进入考点、7:15面试考生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经县教体局人事股审核盖章的)进入考点。

2.7:30所有面试考生进入“候考室”候考,工作人员宣读考生须知,核查面试考生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同时记录考生面试顺序号,发放“面试证”。考生持“面试证”进行面试。未经工作人员允许,面试考生不得离开“候考室”。7:45未到的面试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8:00“候考室”工作人员引导第01号面试考生到“备课室”备课,以后每隔10分钟(其中幼教为18分钟;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为15分钟),根据确定的顺序,依次引导1名面试考生进入“备课室”备课,每名考生备课时间为45分钟。“备课室”工作人员发放面试试题和备课纸,并再次审验面试考生证件。面试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及通讯工具进入“备课室”。

4.8:45“备课室”工作人员引导第01号面试考生到“面试室”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为10分钟(其中幼教为18分钟;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为15分钟)。以后每隔10分钟(其中幼教为18分钟;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为15分钟),根据确定的顺序,依次引导1名面试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面试考生除发放的面试证、备好的教案外(面试试题留在备课室),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包括身份证等)进入“面试室”,不得向面试考官介绍、透露任何个人身份信息。

5.考生面试完毕,在得知本人面试成绩后,须立即离开考点。

(二)注意事项

1.面试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

2.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证”参加面试。

3.考生须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配合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共同维护面试工作正常秩序。工作人员发现面试考生不听从管理、甚至扰乱面试秩序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主考。

4.考生须端正态度,严格遵守面试纪律,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①除面试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备课用笔外,携带其它资料进入“备课室”;

②除面试证和在“备课室”写好的说课稿外,携带其它资料(包括身份证等)进入“面试室”;

③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备课室”或“面试室”;

④向考官介绍、透露个人身份信息。

六、面试成绩评定

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分,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方法确定考生个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须经监督人员现场签名确认,现场告知考生。

七、面试工作安排

(一)面试时间:2019年8月3日(星期六),考生上午7:15进入考点。

(二)面试地点:崇仁县第一中学(新校区)。

(三)面试分组(含特岗考生和崇仁一中公开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考生)

第一组:高中语文、初中语文、小学语文。

第二组:高中数学、初中数学、小学数学、高中物理、初中物理、初中化学、初中生物。

第三组:高中英语、小学英语。

第四组:高中体育与健康、初中体育与健康、小学体育、小学美术。

第五组:高中音乐、小学音乐、幼儿教育。

第六组:高中思想政治、初中思想品德、高中历史、初中历史、高中地理、初中地理、初中综合实践活动、小学综合实践活动。

(四)面试考点管理

面试考场实行封闭管理,面试工作人员凭工作证,应试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经县教体局人事股审核盖章的)进入考点。应试人员、面试考官和考点工作人员进入考点前均应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并交相关人员统一管理,隔断与外界联系。应试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透露任何个人身份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在全封闭的状况下,临时抽签确定应试人员说课顺序。

八、预录与体检

(一)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人员省统考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两者之和为考试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pide;200)+面试成绩×(50&pide;100)];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人员省统考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两者之和为考试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pide;100)+面试成绩×(60&pide;100)]。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于2019年8月6日前予以公示。根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公布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笔试学科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学科专业成绩相同,全日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师范类专业毕业者优先。

(二)2019年8月12日体检对象(含特岗考生和崇仁一中公开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考生)带好身份证、1张一寸免冠照片(与网上报考照片同底,幼儿园岗位需提供2张)到崇仁县教体局人事股领取体检表,同时提供本人人事档案及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遵纪守法证明和当地乡镇或市(区)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未婚证明,在编在岗教师须在服务单位所在地开具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也可由毕业院校出具遵纪守法证明和计划生育或未婚证明。逾期未提供有关个人人事档案、证明等材料视自动放弃。

(三)2019年8月13日统一组织体检对象(含特岗考生和崇仁一中公开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考生)到指定医院接受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发[2010]09号)和《关于调整我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项目的通知》执行。

九、审核与报批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和县教体局组织政审,根据政审情况,拟定聘用人员,报请领导小组研究后公示5个工作日,若无异议报县政府审批下发抄告单。

十、聘用与派遣

经政审合格批准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并派遣到相应学校任教,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如遇政策调整,按新的规定执行),被聘用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的试用期内不得借用到县城中小学任教,也不得将小学教师安排在中学任教或将教师安排在其它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否则试用期考核定为不合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教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人事关系转入生源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

新聘用人员于2019年秋季开学持证上岗,服务期不少于5学年。特岗教师待遇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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