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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安排
2025-04-07 10:07:26

一、认定机构

樟树市教育体育局,咨询电话:0795-73131290795-7313122。

二、认定对象范围

具备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为樟树市范围人员;

2.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樟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3.驻樟树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网报时间

第一批次:2025年4月17日8:00--4月30日18:00;

第二批次:2025年6月9日8:00--6月20日18:00。

四、现场确认安排

(一)确认时间

为更加高效有序进行现场确认工作,采取分学段错峰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批次确认时间:

申报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且确认点选择“樟树市教育体育局”人员和申报初中教师资格人员:2025年5月12日-2025年5月13日;

申报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2025年5月14日-2025年5月16日;

2.第二批次确认时间:

申报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且确认点选择“樟树市教育体育局”人员和申报初中教师资格人员:2025年6月23日-2025年6月24日;

申报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2025年6月25日-2025年6月27日;

3.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二)确认地点

樟树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第一排A7.A8.A9窗口(樟树市盐城南大道66号)现场确认通过后领取体检表。(注意:幼儿园与中小学的体检项目不同,体检表上应注明自己的“报名序号、学段、照片序号”,贴照片,并在照片处加盖公章,没有加盖公章不能参与体检。现场询问自己的体检序号(即照片序号)并牢记。

(三)现场确认提交材料要求

1.学历证书、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在教师资格申请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须提供证书原件予以复核。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

2.申请人现场确认时提供户口簿(或本地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予以复核;“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

3.与网上申报时相同(白底)的近期彩色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用于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照片背面请清晰书写本人姓名、报名序号、申报学段及学科、照片序号)。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根据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对材料不全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补齐。

五、体检安排

1.体检时间

第一批次:2025年5月12日--2025年5月17日;

第二批次:2025年6月23日--2025年6月28日。

2.体检地点:樟树市人民医院体检科。

体检一般安排在上10:00前,需空腹,逾期未参加体检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由樟树市人民医院统一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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