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机构
高安市行政审批局,联系电话:0795-5286536。
二、认定对象范围
具备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为高安市范围人员;
2.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高安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3.驻高安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网报时间
2025年9月24日8:00--9月30日18:00;
四、现场确认安排
(一)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2025年10月13日--10月16日;
现场确认地点:高安市赤土板北路与永安大道交叉口东北高安市民中心B座三楼20号窗口-24号窗口。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0795-5286536。
(二)现场确认提交材料要求
1.社会人员需提交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对于网上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
2.申请人是国外学历的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的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与网上申报时相同的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正规证件照片2张(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背面请填写本人姓名、申报学科)。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材料不全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补齐。
五、体检安排
现场确认通过后领取体检表,体检需空腹,早上7:30之前到达体检医院,逾期未参加体检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由高安市人民医院统一收取。
体检时间:2025年10月13日--10月17日;
体检地点:高安市人民医院(高安市瑞祥路31号)D座住院楼一楼西侧体检中心。
申报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且确认点选择“高安市行政审批局”人员,按照上述现场确认安排和体检安排进行。